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专利收费减缴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78号),201691日将正式实施《专利收费减缴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已完成技术准备工作,将于91日至3日上线切换,在此期间CPCEAC、电子申请的批量接口系统将暂停服务。为避免对各项业务事宜造成不必要的延误,特通知如下:


(一) 各专利代理机构、申请人或专利权人将无法通过电子方式提交新申请文件,91日至3日到期的中间文件在91日之前提交完毕,以免耽误期限。


(二) 91日至3日受理大厅无法正常打印或寄出受理通知书以及缴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