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220071709-516388017


“石花霸王醉白酒(下称“霸王醉”),作为高度白酒的代表享誉全国,其价格也是不菲。这让一些谙熟假酒黑色产业链的不法分子看到了‘商机’——仅靠销售假冒的此酒包装就能赚钱。”


近日湖北襄阳市中级法院起诉了这一起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该案被查获的假冒名酒注册商标标识有7万余个,非法经营数额超过100万元,3名被告人均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各并处罚金。该案揭示出的名酒造假黑色利益链令人触目惊心。


合谋造假,寻找上家定制空瓶空盒


今年48岁的章开友是襄阳市樊城区牛首镇人。2014年春天,他经人介绍与43岁的老乡王超相识。一次喝酒时,两人一拍即合,共谋买卖假冒的名酒包装赚钱。


听说山东郓城有许多做酒瓶的厂家,两人就一起开车过去寻找卖家。这期间,他们认识了专做酒瓶生意的阿力(化名,另案处理)。阿力将章开友和王超接到自己的瓶子厂参观时,章开友在饭桌上拿出了一瓶半斤装的“霸王醉”。众人喝光瓶中酒后,章开友告诉阿力,他们就是打算做这个酒的瓶子,并将空瓶留给阿力做样品。


阿力要求提供相关手续。章开友和王超便将事先伪造的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书、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交给阿力。之后,双方口头约定,以5元一个的价格定制1.5万个裸瓶,制模费1万元。章开友当即给了阿力1万元定金。


酒瓶有了着落,章开友和王超又到浙江苍南购买酒瓶的外包装盒。在朋友的介绍下,他们认识了黄增镜。经商议,章开友和王超预付了1万元定金,向黄增镜定制了500件外包装盒。

 

自贴商标,伪造包装获利数十万元


2014年夏天,阿力将做好的酒瓶送到襄阳。一个多月后,黄增镜将外包装盒也送来了。章开友和王超在酒瓶和酒盒上贴好伪造的“霸王醉”商标,又买来开启酒盒的狮子头扣、固定酒盒的钉子以及手提扣等配件,将酒瓶和包装盒配套后,以每套700元至8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专门制造假酒的肖某(另案处理)。接着,两人又向黄增镜购买了500件外包装,搭配酒瓶,贴好商标出售。


前后卖出去1000套假冒的“霸王醉”包装,章开友和王超赚了70多万元。见来钱如此容易,章开友和王超简直停不下来。很快,他们又给黄增镜寄去了一个一斤装的“霸王醉商务一号”酒盒,并打电话定购300件外包装盒,黄增镜向章开友和王超要价4万元。


2015年1月19日,黄增镜安排货车将300件外包装盒送到了襄阳,章开友雇人将货拉到王超父亲的石料厂存放后离开。当日下午4时许,王超来到石料厂时,被接到举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在王超、章开友租用的仓库里和前来送货的货车上,民警共查获假冒的“霸王醉”商标标识71058个。


章开友闻讯后逃逸,于2015年4月28日落网。同年6月10日,民警将黄增镜抓获归案。经核实,章、王二人的非法经营数额达79万余元,黄增镜的非法经营数额达41万元。


打击犯罪,维护非公企业合法权益


据了解,石花酿酒股份有限公司是襄阳市知名的非公有制企业之一,“石花霸王醉”也于2010年依法注册为商标,“霸王醉”是石花酒业的名片,更是该知名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王超和章开友伪造“霸王醉”的包装贩卖给制造假酒的商贩,给该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害。


日前,襄阳市中级法院以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分别判处章开友、王超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各并处罚金5000元;判处黄增镜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3000元。3人非法所得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查获的假酒包装、商标标识予以没收,由公安机关处理。


利用假商标谋取非法利益,在市面上屡见不鲜,不仅给消费者的权益造成了损害,也让拥有该商标的企业蒙受不白之冤。假商标牟利百万,白酒行业秩序如何维护?


来源:湖北新闻网


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