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杜牧那一首《清明》吗?“借问酒家何处有?牧童遥指杏花村”,多么美妙的意境,杏花村在清明时节的种种都好像泼墨于纸上一样栩栩如生。因为“杏花村”的美好,使得在几千年后的现金牛,两地的两家企业因为其真正的地址在哪里而引起了纷争,纷争一起就是八年,八年间不变的是杏花村的神秘,却也改变了许多。

 



安徽池州公司和山西汾阳公司都引用史实表示杏花村都是在当地,而且安徽省黄公酒垆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优先申请了“杏花村”商标并且已经在之后的一段时间里经过商标局的审合通过开始使用此商标。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因为是他们先使用的该名称,在社会上具有知名度以及影响力,与被异议的商标经营范围一致,会造成消费者的混淆,误导公众,对自身的声誉种种也会产生影响,会损害到自己企业公司的利益。

 

之后又是很长一段时间的双方交涉,其中不乏剑拔弩张,最终,持续了八年的杏花村商标之争终于有了结果,最终僵持不下,使得历史上的杏花村分隔两地,不同的设施在不同的地方,酒家是在山西,游玩是在安徽,这或许是双方妥协的结果吧,毕竟一直的争执只会对企业造成人力以及物力的损失,双方各退一步,这或许是双方都能过接受的事实了。

 

“杏花村”拥有无与伦比的赞美词,在历史颇受好评,这也是两个地方互相不能忍让的关键吧。虽然已经分隔两地的杏花村,但是两家公司的经营还是不能拉下的,只有在经营上成功在市场上站稳脚跟,那么被大家所知道的杏花村地址也就会随着企业树立的好印象而让消费者记住。所以最终还是应该看企业的经营。

 

所以言归正传,商标注册申请还是应该先申请先使用,在被抢注之后就应该寻找充足的证据把已经抢注的商标赢回,企业在商标的事情上绝对不能容忍一点点的侵权,这与企业的声誉息息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