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我们说的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商标所享有的独占的、排他的权利。

 

这种权利是经过商标所有人申请、经过国家商标局所确认的专有权利,这一过程可以理解为R标的申请过程,只有R标才能享受到这样的权利。

 

R标本身来之不易,注册成功后的使用过程中,小心谨慎才能更好的使R标长久的存在具有法律效力。有的商标,在使用过程中,却有可能出现商标权利被终止,商标被无效的情况,这是为什么呢?

 



①十年商标有效期已过,未办理续展

 

商标的法定有效期是十年,如果需要继续使用该商标,则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续展申请的,还有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权就会被终止。

 

②商标有争议被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商标,而导致商标权停止。因为运用了禁止性注册标志或禁止性运用标志等注册商标导致注册的商标被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商标,使商标权停止运用。

 

③商标注册不当,被商标局吊销注册或经商标评定委员会裁决吊销注册,而导致商标权停止;因为商标注册人是以不正当、钳制、期满等不良手段进行商标注册,商标局或商标评定委员会有权吊销注册商标,终止商标权。

 

④商标注册人违背商标法规定被商标局吊销其注册商标,导致商标权停止;商标注册成功不意味着一劳永逸,“撤三法则”——超过三年不使用,或是未正当使用,出现这类情况,商标权也可能会被终止。

 

 商标注册成功的目的就是来进行商标使用的,上述的相关条目,大多数都是企业不够细心或者侥幸心理而产生的,因此想要商标在注册成功后长久使用的根本因素,还是企业需要将商标的程序规则熟知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