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使用商标的时候,都会担心自己的商标会不会遭到他人的恶意抢注,那么面对商标的恶意抢注,我们该如何遏制呢?首先我们可以先来了解一下商标恶意抢注的几种情况。

 

①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

如果商标申请人是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那么在先使用人可以举证证据该商标是自己在先使用,并且有一定的持续使用时间、区域和广告宣传等。

 



②抢注他人驰名商标

抢注他人驰名商标是指在不相同的类别或商品上抢注他人已经在中国核准的驰名商标,也可以是在我国商标局注册相同或近似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

 

③代理人或代表人抢注

有些代理人或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被代表人的商标在相同或近似类别上抢先注册。

 

④大量囤积商标

指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的目的不在使用,而是大量囤积,以高价转出,以获得高额的利润。所谓囤积商标还包括他人在先权利标志,这种行为影响严重,侵占了公共资源,可以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而无效该商标。

 

⑤抢注公共资源标志

这种行为是指商标注册人将公共资源标志或者是其他不能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自己申请注册为商标。

 

面对商标恶意抢注的行为,大家应当积极运营法律知识解决。如果抢注商标还没有注册成功,那么当事人可以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商标局会根据异议人和被异议人的陈述和相关证据,做出是否予以注册的决定。

 

如果是已经抢注成功的商标,那么当事人可以在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请求宣告无效。如果抢注商标已经长达三年,但是没有经过任何的使用,就可以提出撤三申请。

 

总之面对商标恶意抢注,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运用相关法律来应对,不要就此妥协,法律是我们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利器。当然,为了避免商标被抢注,最好提前注册商标,做好商标保护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