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智能硬件和电子产品研发的全球化移动互联网企业,同时也是一家专注于高端智能手机、互联网电视及智能家居生态链建设的创新型科技企业。小米自成立以来短时间内就存在于大众的视线内,说明经营决策是对企业非常有益的。

 

不过尽管如此,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还是会遇到一些问题。关于这方面的问题无非就是侵权或者被侵权。这一次,小米注册的新商标因为与魅族MIX商标近似了而面临被驳回的危机。

 



514日消息,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于56日公布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行政判决书,案号(2020)京73行初10993号,审理法院为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

 

该判决书显示,本案中,诉争商标为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3月申请的29673851号英文“MIX”商标,指定使用商品为科学仪器类:计算机;计步器;手机;传感器等。引证商标包括珠海市魅族科技有限公司、海尔信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注册的“MIX”相关有效商标。

 

法院认为,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均包含显著识别部分“MIX”,在字母构成、含义、呼叫等方面相近,易造成相关公众混淆。鉴于诉争商标与各引证商标构成使用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故本案裁判结果为驳回原告小米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