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使用是建立在商标核准的基础上,自然没有核准的商标也可以进行使用,但是却无法受到法律的保护,因此对于商标来说,核准是一大重要的事情,还有的就是商标续展之间的事情了。具体应该怎样理解呢?

 

首先我们要知道,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从核准注册之日起,如果商标到期,商标权人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期满未续展的,将注销该商标。

 



商标续展的费用确实是比注册的费用高上一些,但是商标续展不需要进行实质审查。而重新申请就是相当于申请一个新的商标,注册流程一样都不能少,如果在实质审查阶段有在先相同或近似的商标,那么正要注册的商标就会被驳回,从而彻底丧失商标权。假设商标权人忘记续展又错过宽展期该怎么办呢?

 

虽然没有因为没有及时续展而导致商标被注销,但是根据规定,因为过期被注销的商标有一年的保护期,也就是在这一年内,商标局对他人与该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注册申请都不予核准。

 

因此,如果注册的商标真的被注销,那么应当在这一年内对到期的商标提出重新申请,如果发现有人抢注,也要及时在公告期内提出异议。

 

如果商标因为到期被注销而被他人抢注成功,那么在商标注册成功之日起五年内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无效宣告,并重新申请商标注册。最后,如果上面的方法实践起来都没有进展的话,其实也可以通过高价购买或者是授权许可使用来获得商标权,只是价格就会有所增加了。

 

  综上,还是自己及时进行商标续展才是对企业最有利的。本身商标就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在使用的这十年中 ,企业通过大量的宣传和推广,使得商标具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因此,只有通过续展才能延续商标权,如果因为未续展而丧失商标权,那将给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