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审查中,初审公告出来后,如果有人对公示的商标有反对意见,便可以提出商标异议。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轻则耽误商标注册时间,重则失去商标权。那么哪些商标容易被他人提出异议,而企业又是怎样尽可能地避免呢?

 



①与知名品牌相似

很多人在命名的时候都喜欢去参考知名商标,而且因为参考的原因所以后面就会把自己的商标也变成近似商标的程度,在审核的时候就会被驳回,毕竟知名企业对知识产权非常的重视,往往都设有专门的商标监控,一旦发现近似商标,就会立刻提出商标异议。

 

②侵犯他人在先权利

根据商标法规定,申请人申请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也不能用不正当的手段抢注他人已经在使用并且有知名度的商标,如果违反了该规定,在先权利人就有权利提出申请商标提出异议。这里所说的在先权利,还包括在先版权、肖像权、姓名权以及外观专利权等。

 

③违反商标法禁用标志

商标法中有明确规定哪些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比如:带有民族歧视性的文字和图形、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等特点产生误认的、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等。

 

还有商品的通用名称和缺乏显著特征的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因此,只要是商标法禁用的标志,不仅容易遭到商标异议,甚至在审核阶段就会被驳回,而且就算驳回复审也不会成功的那种,所以申请人一定要谨记,多了解一下商标法知识。

 

此外,如果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申请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申请人与他人有业务来往或其他关系得知他人商标存在而提出注册申请的,商标将不予注册。因此企业需要好好把握自己的商标,避免出现上述这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