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商标驳回的时候,企业可能会因为价格太高会下意识选择放弃,但是如果能够复审成功自然这也就是值得的,那么商标被驳回是否需要做驳回复审呢?

 

其实商标被驳回后,做复审是最好的选择,当然这也得看被驳回的理由是什么。如何是因为商标近似而被驳回复审几率是最大的。因为商标都是人工审查的,不同的审查员会因为自己的主观意识,对于相同商标可能做出不同的审查决定。



 

用于商标驳回复审的理由可以有哪些呢?主要有:申请的商标属于纯原创商标,具有显著性和独创性,不会造成公众的混淆和误认。申请的商标与被引用的商标在构成要素和显著部分或含义等方面都不构成近似,也不会使消费者混淆。

 

商标驳回是由商标局审查员作出的决定,而驳回复审是由商评委审查的,他们之间的审查标准会有不同之处:

 

商标局审查是根据申请资料判断,而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在进行驳回复审时,商评委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对于商标是否近似,商标局是完全根据商标审查标准来审核的,而商评委考虑的比较全面。因为在商标局审查时,具有一定的主观因素,不同的审查员可能会得出不同的结果,那么在驳回复审的时候,也可能会出现主观性,因此还是有通过几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