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将近,很多企业都纷纷展开发月饼的狂潮,毕竟也是一年一度月圆人团圆的日子,作为中国传统佳节,在很早之前就流传的一段佳话。而随着时间的流逝,象征着中秋节的月饼也争相成为热门购买的人们商品之一。

 

  其中最受欢迎的一种月饼当属美心月饼,不过近期,美心月饼也还是没能逃过商标侵权的纠纷。据悉,近日,义乌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销售假冒“香港美心月饼”注册商标商品的刑事案件。



 

被告人刘某在明知涉案商品假冒“香港美心月饼”注册商标的情况下,仍然多次向他人低价购入,分4次将1000余盒月饼以共计人民币106020元的价格销售给被告人金某。被告人金某将从刘某处购买的1000余盒月饼分两次向盛某销售,非法经营数额合计135000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金某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之规定,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法院判决被告人刘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金某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被告人刘某、金某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扣押在案的假冒“香港美心月饼”予以没收。

 

  商标侵权的案件在现在的社会中实在是太多了,因为竞争严重,毕竟商标翻来覆去就是这些文字图形颜色,所以有些商标没有得到核准的商标企业就开始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尽管这是违反法律的。所以企业在社会中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商标以及企业自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