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过程中总会免不了因为近似等原因的驳回,其实这是比较常见的了,毕竟现在申请注册商标的企业和个人这么多,自然会因为前后两件商标近似,根据商标申请在先原则从而一件商标就被驳回了。不过驳回之后还会有驳回复审来挽救,关于商标驳回复审的相关问题,有哪些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商标注册申请和商标驳回复审是相互独立的两个主体。商标驳回不需要费用,但商标驳回复审需要费用,因为驳回复审和原来的注册申请是不同的业务流程,商标被驳回之后,原来注册申请业务已经结束,委托代理机构,复审可以找原来的代理机构做复审,也可以委托另外的。



 

另外,商标驳回复审缴纳费用包括官费、代理律师费和代理机构服务费三部分组成。从收到通知书15天可以处理驳回复审,复审是向商标局评审委员会提起的(注意:不是商标局,原来的注册费用是缴纳到商标局),就相当于提交注册一样,只不过流程不同,周期大约需要9-12月时间,总体耗时较长。

 

需要注意的是,商标驳回复审所需资料可以包括商标的创意说明;商标的使用情况,包括广告宣传、合同、票据、信函等;企业的简介,发展历程以及在行业间的影响;第三方颁发的证书等;消费者对带有商标的商品的正面评价;带有商标的商品的年销售额统计;商标在其它类别及其他国家的注册、使用情况。

 

商标驳回复审也是企业的一个几乎,因为审查员不同,其主观意识就会有所差异,之前的审查员觉得商标近似的时候,复审的审查员可能就不是这样认为,这一些都是要经历过才知道,因此抓住复审的几乎也是比较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