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商标在是独树一帜,很多在市场中初具规模的企业都会有属于自己的核准商标,更何况是大企业对于商标的布局,这一切都要从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说起。有约束的地方就要有法律,因为只有正规的法律途径,企业才会在后面的发展中得到对应的保护。

 

商标俗称“牌子”,是工商企业为区别其制造成经营某种商品的质量、规格和特点的标志。一般用文字、图形或记号,注明在商品、商品创税、招牌、广告上面。商标通常要向国家的商标管理机关该验或记、并取得专用权。



 

其实最初的商标主要是为了区别产品的生产者、一般只把商品制造者的姓名留在产品上。已出土的我国集同文物中、就有以陶器工匠“郭彦”署名作标记的上定(一种粗质陶器)。

 

后来出现了行铺、作员、商品的标记日趋复杂化,有的除标记到造者姓名外,还出现标明行铺、作坊名称的记号,以后又有了图案商标、文字版、它印刷的商标为“济南刘家功夫针铺白免商标”、还刻有“白兔”图案和“认门前白兔儿为记”等字样。这是我国现存最早的商标印版。

 

商标注册于本世纪初传入我国、最早出现在淮沪两地。光绪二十八年(1902)。清廷在津沪分别设立“商标注册局所”、由津人管理。新中国成立后,从1957年起国务院便通知过全国商标实行注册,198331日(农历19831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