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商标,其实就申请人而言也是有所差异的,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或者办理其他商标事宜,有两种途径:一是自行办理;二是委托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

 

其中,自行办理有两种方法。可以通过网上服务系统在线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注册大厅、商标局驻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办事处、商标局在京外设立的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或者商标局委托地方市场监管部门或知识产权部门设立的商标受理窗口办理。



 

自行办理与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两种途径在商标注册申请审查方面并无差别。其主要区别是提交的书件、文件递交稍有差别。在提交的书件方面,自行办理的申请人应按规定提交相关书件;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还应提交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注册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申请商标注册缴纳费用应当在提交注册申请书件的同时缴纳。领取注册证时不需要再缴纳其他费用。以及,申请人应当填写身份证明文件上的名称。申请人名称与“申请人章戳(签字)”处所盖章戳(签字)以及所附身份证明文件中的名称应当一致。申请人是自然人的,还应当在姓名后注明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假设受理通知书丢失,能否重新补发吗?受理通知书仅表明商标注册申请已被商标局受理,并不表明所申请商标已获准注册,没有补发流程。如果申请人确有特殊情况的,应来函说明原因,商标局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予以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