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信息显示,河北小放牛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小放牛”)的信息中增加了一起诉讼案件,四川海底捞餐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底捞”)向法院提交的案件起诉书称,小放牛在店铺宣传活动使用的“炒菜界的海底捞”标志中“海底捞”三字与原告注册商标组成文字完全相同;

 

目的是以“海底捞”比拟自身商标,借助“海底捞”的品牌影响力吸引消费者。并且在消费者对小放牛服务产生负面评价时,同时也会对海底捞的声誉造成影响。海底捞向小放牛索赔100万元赔偿,并要求连续刊登声明至少30天,就其侵权行为消除影响。



 

小放牛是河北本土的餐饮品牌,成立于1991年,主打河北菜。最早的品牌名叫“北斗星”,后来老板觉得北斗星和河北关联性不强,才将名字改成了“小放牛”,从小放牛公司申请的商标中我们也能看到“北斗星”的影子。

 

在餐饮界,靠服务质量被人认可的“海底捞”早就声名在外,甚至有那么一段时间,成为“XX界的海底捞”是很多行业追逐的目标。而小放牛用上“炒菜界的海底捞”这句宣传词,最初也是因为顾客的一句评论。有顾客夸赞小放牛的服务是“炒菜界的海底捞”,小放牛觉得这个评论很不错,就拿来作为小放牛在2020年北京通州开业时的宣传标语。“炒菜界的海底捞”这条标语的出现,也的确达到了很好的宣传效果。

 

但无论是无意为之还是借海底捞之名炒作,小放牛都已侵犯了海底捞的商标权,暴露出的是其对商标、品牌等无形资产价值的理解及应用的常识。

 

好在,小放牛的回应的态度还是很诚恳的,表示自己并非有意侵权,也接受和尊重最终的判决结果。海底捞100万元的索赔费用对于小放牛来说,更像是交了一次“学费”,相信有了这次的“学习”,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小放牛应该会有更深刻的学习和领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