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你知道吗?承载几代人回忆的回力牌球鞋经典F勾”商标,差点因商标异议无法使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依据《商标法》等,判决驳回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裁定。

 

说起回力鞋,67岁的老梁很是熟悉。“商标里有个人物射箭的造型,上面还印着回力的中文字和英文单词warrior。”上世纪80年代,回力生产的一款篮球鞋WB-1型,鞋身上印有“F勾”的图样,这成为一代人的共同记忆。然而,这一经典图标却一度面临着复杂的商标权纠纷。



 

F勾”的图形作为回力球鞋两侧的装饰件被广泛使用,也为人们所熟知,但在很长一段时间内,回力的商标只有经典的圆形图标。

 

经过国有企业重组改制,上海回力鞋业有限公司最终承继了回力品牌。20163月,回力公司注册成功两枚“F勾”商标,原本只是作为装饰件的“F勾”也逐渐成为回力的主要商标之一,出现在新款球鞋上。既然已经成功注册,回力“F勾”又为何陷入商标纠纷呢?

 

20201月,浙江某企业在对其持有的两枚其他商标进行保护的过程中,以另两枚商标作为引证商标,对回力公司的“F勾”注册商标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12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对“F勾”商标作出在鞋、运动鞋、袜、鞋垫商品上的注册予以无效宣告的裁定。

 

对于这一裁定,回力公司认为,两枚F勾”商标与浙江某企业的引证商标不构成近似商标,在实际使用中也不会让消费者混淆,并于20213月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在法官的协调推动下,两家公司达成共识,就诉争的商标达成了共存协议。

 

协议达成后第一时间,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便对案件进行宣判,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无效宣告裁定,判决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回力公司的上述两商标重新作出裁定。近年来随着国潮的崛起,回力公司遇到的商标纠纷和争议频发,围绕着同样为回力公司所有的“飞跃”品牌“红蓝双箭头”标识,也曾有过不少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