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大家对于《鹿鼎记》一定十分熟悉,这是中国现代作家金庸创作的一部长篇武侠小说。这部小说自1969年开始创作并连载于《明报》,至1972年创作完成,1980年修订完成。

 

其故事背景设置在明末清初,讲述生长于扬州妓院的少年韦小宝,以不会任何武功之姿态闯江湖各大帮会,周旋于皇帝朝臣之间并奉旨远征云南、俄罗斯之故事,塑造了一个与传统侠客完全不同的小人物形象,并借这个形象讽刺了一些道貌岸然的伪君子和迂腐顽固的旧思想,表现了各族和谐相处、国家民族统一的思想。



 

在金庸一生写的众多作品中,《鹿鼎记》可以算得上是最高峰。金庸创作的武侠作品不断在荧幕和舞台上展示,衍生出各种版本的影视作品、动漫、游戏。 但是,以《鹿鼎记》为噱头的公司已经或可能侵犯《鹿鼎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

 

2002 年金庸与眀河社公司签订了《鹿鼎记》的版权许可协议,合同约定该公司享有相关权利。2018年,明河社公司发现东莞市鹿鼎记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于2015年申请了“鹿鼎记”商标。

 

明河社认为,鹿鼎记公司的注册商标完全抄袭了《鹿鼎记》的作品名称,损害了金庸先生对其突出作品名称的预商业化权利。因此,明河社公司于同年11月向商标局申请宣告鹿鼎记公司的多个“鹿鼎记”商标无效。

 

企业查APP数据显示,鹿鼎记公司成立于20151月,经营范围:实业投资、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投资咨询、餐饮服务管理,生产加工销售:食品、保健食品、进出口货物。

 

“鹿鼎记”商标注册损害了明河社公司著名作品的在先权益,国家专利局裁定该系争商标无效。鹿鼎记公司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