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日,大S徐熙媛宣布与20年前的初恋韩国歌手具俊晔结婚,消息一出,微博热搜迅速火爆,该话题已超过18亿阅读,25.6万次讨论,有网友调侃“前任的电话不要删,万一几十年后还有用呢”。

 

火爆全网的消息自然会迅速蔓延到商标圈,数据显示,目前,名字带“大S”的商标申请共有80余个,包括“大SS”“魅动大S”“大S美肌篇”等。其中,近一半商标已经完成注册。从国际分类来看,日化用品类申请数量最多。其次为广告销售类,均超过10个。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上述商标,大S前夫汪小菲关联公司也曾申请大S相关商标。此前,汪小菲持股的合润麟(北京)食品有限公司旗下的茶饮品牌曾宣布大S为代言人,该公司曾申请注册“S茶”“茶 S”等商标,商标分类为啤酒饮料、方便食品等,但当前商标流程状态显示为商标无效和驳回复审。

 

此外,汪小菲持股的北京合尊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注册多个S HOTEL”“徐徐酒店”商标,申请类别涉及餐饮住宿和酒类。其中2枚“徐徐酒店”商标已完成注册,该公司还注册了大S歌曲名称“姐妹们的聚会”。该部分商标权属会不会成为争执焦点,还有待后续观察。

 

近年来,各种对名人热词频遭抢注商标。只要吸引眼球,只要有流量,一切皆可商标。不管是为国家夺得荣誉的体育健儿,还是各领域的红人,都逃不过抢注的命运。

 

《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这其中的“在先权利”是指申请注册商标不得与他人以获得的著作权、名称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肖像权、姓名权等权利相冲突。

 

对于抢注行为,国家知识产权局表示,将一如既往地保持严厉打击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高压态势,不断强化对包括奥运健儿在内的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公众人物姓名的保护,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恶意申请商标注册、图谋不当利益的申请人及其委托的商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持续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对于此类抢注行为,专家并不提倡,抢注“名人”商标的行为,属于一种投机行为,不利于形成一个良性且健康的市场,缺乏诚信劳动和经营的理念。企业应该回归自身品牌和产品,以自己的品牌出发,构建品牌保护墙,而不是盲目跟风,否则可能抢住不成反而惹上侵权官司。如果遇到商标侵权行为,要勇于维权,以及及时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