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异议一般是指公民认为经商标局批准和公告的商标可能是非法的,并向商标局申请其终止商标注册。


一、对商标裁定不服怎么办。

1、如果商标局认为裁定异议不成立,并作出批准登记的决定,异议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

2、如果认为裁定异议成立,被异议人不服,其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


二、申请裁定申诉的理由是什么?

1、可以根据自己商标的真实的情况,写下申请裁定申诉的理由。

2、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国家商标局负责执行商标异议的裁定。商标局在法律规定的异议答辩期限和补充材料截止日期后,对双方提交的异议或者答辩材料进行汇总,移交商标局异议裁定部门按照程序安排裁定。答辩材料或者补充证据材料未提交(或者超过料的,视为放弃答辩或补充证据材料的权利。

3、商标局根据现有证据和材料,通过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过调查并且核实确认后,依法作出裁定。裁决结果会以商标异议裁定书的形式通知异议的双方。


经过小编的整理汇总,大家现在对对商标异议的不服,该怎么申诉,申诉的理由又是什么,如何申诉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吧!祝大家注册商标都可以顺利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