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晚清时期,中国的瓷器被称为"China",展示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瓷器实力的高度赞赏。陶器和瓷器不仅是国民的日常用品,还是供人欣赏的艺术品。许多商家也希望进入瓷器和陶器市场,因此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关于瓷器和陶器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瓷器和陶器商标是属于第21类的厨房洁具商标,具体为2103项-瓷器、陶器(茶具、酒具除外)。

除了21类以下的主要群组外还有:

2101-厨房烹饪工具和容器(包括非分类的餐具)
2102号-独特的玻璃制器皿
2103年的瓷器和陶器(不包括茶具和酒具)。
2104年的工艺品包括玻璃、瓷器和陶器。
2105年-茶具、酒具、咖啡具和饮水用具

如果群组太多,就不一一列举,下面我们来关注一下瓷器和陶器商标转让的注意事项:

1.商标转让的地点是由个人自行办理的,在商标局进行。
2.若涉及企业合并或改制等情况,需要将商标专用权进行转让,必须前往商标局办理相关手续。
3.如果商标的专用权在法院判决下转移,那么必须进行商标转让手续。
4.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商标转让方应当将相同或近似的商标一同办理转让手续。
5.申请商标转让或移转时,需要填写《转让申请/注册商标申请书》。
6.如果一个企业进行注销,或者一个个人去世,在注销或去世之日起一年内未进行商标转让手续的话,那么将无法再办理商标转让手续,而且该商标的所有权也会自动消失。
7.转让方必须完全转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不得将注册商标所指定保护的商品进行局部转让。
8.转让方拥有用于药品、卷烟、报刊杂志的注册商标,受让人需提交经相关部门批准的有效经营证明文件。
9.转让方应当如实通知受让人该商标是否已被授权给第三方使用,并且需要获得被授权方同意在商标转让的情况下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