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并不是百分之百的情况下,向商标局的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就一定能够成功通过。仍然有可能会失去您喜爱的商标。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天之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救济。


在实际操作中,如果对驳回复审的案件不满,应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然而,实际情况是,法院撤销商评委的驳回复审决定的可能性很小,通常不建议再次向法院起诉。

如果法院维持原判的话,就意味着这个商标的注册彻底失败了。商家可以采取除了驳回复审之外的其他辅助措施来应对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情况,以获取商标权。

申请商标注册的人通常可以考虑采取以下一些辅助措施:

(一)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连续三年未使用的注册商标。

2.向商标评审委员会递交一份申请,宣告注册商标无效;

在合适的时候向商标局提出商标异议申请;

四、以协商的方式获取引证商标的所有权或使用权限;

(五)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获得引证商标注册人提供的《商标注册同意书》,或者与引证商标注册人达成《商标共存协议》;

将商标申请中与其他商标有冲突的部分剔除,然后将剩余部分单独申请注册。

重新申请注册商标向商标局提交申请。

请修改适当的商标申请,并向商标局提交修改后的申请以进行注册。

因此,即使商标的注册申请被驳回,也不要慌张,可以按照上述的方法来解决。建议大家在注册商标之前,先在商标圈做彻底的商标相似性查询,尽量避免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相同或相似,以提高商标注册的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