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16日,北京市高院就贵阳南明老干妈公司起诉贵州永红食品“老干妈”商标侵权案作出终审判决,判令贵州永红公司立即停止使用“老干妈”字样。老干妈向法院主张的诉讼请求,为永红公司等侵权方向老干妈赔偿经济损失共计1100万元。最终法院判定,老干妈获赔金额合计为60.15万元。

 

贵阳老干妈及贵州永红,两者都拥有国家驰名商标。贵阳南明老干妈公司为“老干妈”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于2003521日被核准注册,核定使用商品为第30类:豆豉、辣椒酱(调味)、炸辣椒油等商品。

 

20162月,贵阳老干妈公司发现北京家乐福公司慈云寺店销售标有“牛头牌老干妈牛肉棒”的商品。涉案商品包装的正面上部标有贵州永红公司所拥有的“牛头牌及图”商标,中部印有“老干妈”字样。

 

贵阳老干妈公司认为贵州永红公司、北京家乐福公司侵犯其驰名商标专用权,遂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贵州永红公司、北京家乐福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两家公司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经济损失800万元,案件诉讼合理开支12.45万元。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一审审理认为,贵州永红将“老干妈”字样标注在涉案商品包装上的行为,造成的后果是消费者会误认为涉案商品上的“老干妈”字样所指向的是其与贵阳老干妈公司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该行为,客观上已起到了识别商品来源的功能,系商标使用行为,不属于合理使用的范畴。对于贵州老干妈提出的800万元经济损失赔偿要求,法院并未支持,确定贵州永红公司赔偿贵阳老干妈公司的经济损失额为15万元。而后的终审判决,重新核定贵州老干妈诉讼合理支出费用,变更一审判赔额为17.5万元,驳回双方其他上诉请求。此外老干妈以侵犯商标为名,向贵州永红、北京欧尚索赔300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今年4月,该案终审维持了一审判决,即贵州永红向老干妈赔偿42.65万元的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

 

这等于说,贵阳老干妈因为商标侵权,向贵州永红索赔金额共计达到了1100万元,最终获赔金额合计60.15万元。

 

为防止商标侵权,贵阳老干妈在注册商标上也是煞费心思。

除注册“老干妈”、“陶华碧老干妈”商标外,贵阳老干妈公司早在2000年还先后申请注册过“老干爹”、“陶老干爹”、“陶老干爷”、“陶老干爸”、“陶老干儿”等商标,甚至连“陶老干妈”、“陶华碧新干妈”、“陶华碧老干娘”、“陶华碧老亲娘”、“陶华碧老亲妈”等商标名也被其申请注册过。

 商标侵权的成本比较低,因此要注意提前注意商标的保护,麦知网是集买卖商标、商标查询、商标注册、商标代理等服务为一体的闲置商标转让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