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麦豆为大家解释下很多企业在商标申请过程中主要遇到的一个问题商标异议,商标异议主要是指通过政策合法程序,申请的商标注册,但是由于《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社会人员可以具有公众意见的法律程序,用于监督商标局公正公开的提供商标确权。那为什么会有人提出异议呢。主要原因是和权利人相关的商标产生利益或者商业竞争上的冲突为主。如果有这样的情况,在商标初步审定公告的三个月内,随时可以找商标局提出异议,当然如果过了有效期,显然就无理力争了。

首先,收到异议的第一时间,您需要找商标申请所在的代理机构,协助提交异议申请材料,如果是个人直接申请的,也可以找麦知网在线客服,帮您办理。

异议应提交的资料如下图:


当然,提交异议资料会有一些小小要求,一定要仔细阅读哦。

1、一件商标异议申请只能对一个商标注册申请号的商标提出异议,每件异议申请书件应提交一式两份。

2、异议申请书应当打字或印刷,其他书件应当字迹工整、清晰,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用打字机打印,有关证据应编排目录及相应的页码。

3、被异议的商标及其初步审定号类别、被异议人(以《商标公告》上的商标申请人为准)的名称及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被异议商标是通过商标代理机构申请注册的,还需填写商标代理机构名称。

4、提出异议的异议人的名称及联系方式务必填写清楚,并在申请人章戳位置加盖与异议人名义相同的印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须签字或盖章)。

5、异议人身份证明: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印章)、身份证复印件等。


异议要求和规范

     最后,要注意的事项有:

1、提交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超过无效哦。

2、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提供。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3、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如果正好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4、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异议规费的,应将异议人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异议申请书一并送交商标局。商标局收到异议申请书时,如果未收到汇款单复印件,商标局将向异议人寄发《缴费通知》。异议人应按照《缴费通知》缴纳规费,并将留存的汇款单复印件连同《缴费通知》一并邮寄到商标局。

5、商标局收到商标异议申请后,经过形式审查后,符合受理条件的开具《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异议人自己提交的异议申请,商标局将直接给异议人寄发《受理通知书》;如果是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商标异议申请的,商标局则将《受理通知书》寄发给该商标代理机构。

6、商标异议答辩的期限是30天,自收到答辩通知书之日起计算。对异议补正及证据提交的要求和时限同样适用于答辩程序。

7、异议人向商标局提交异议申请的日期:直接递交的,以递交日为准;通过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晰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8、由于纸质《商标公告》排版的技术原因,一般在异议期最后一个月提出的异议申请,《商标公告》中还有可能刊登被异议商标的注册公告,因此,《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被异议商标在异议裁定生效前已经刊发注册公告的,撤销原注册公告,经异议裁定核准注册的商标重新公告。”每月28日出版的《商标公告》刊登商标异议和异议裁定情况。

9、由于异议人或被异议人的地址发生变化,商标局发出有关异议的通知,邮局无法投递被退回,商标局将在每月21日出版的《商标公告》上刊登送达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满30日,该文件视为已经送达。

     以上麦豆为大家讲解了异议发生时的注意事项和需要提交的资料,希望企业特别是创业者,在遇到自己的商标被异议时,不要慌,积极采取有效的举证措施,来挽回自己的商标,一般有效提供有利证据,异议无效的概率还是非常大的,商标注册证的最后一步,切记不能轻易放弃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