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城与勇士》是一款火爆网络的角色扮演2D游戏,由腾讯游戏代理发行。自2007年开始,腾讯集团被授权使用“地下城与勇士”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且有权以自己的名义独立维权。



      近日上海恺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恺英)发布了一款相同名称的格斗类游戏,腾讯集团以该游戏涉嫌侵犯《地下城与勇士》(DNF)的商标权,且游戏内容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起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目前,法院已经正式受理该案。

  腾讯集团认为,经比对,从游戏名称和LOGO来看,上海恺英开发并在其XY游戏平台上架运营的《地下城与勇者》游戏与《地下城与勇士》高度相似;在游戏内容方面,《地下城与勇者》的诸多元素也涉嫌使用了《地下城与勇士》的游戏素材。此外,上海恺英在上线运营《地下城与勇者》时,为达到其宣传推广玩家下载的目的,宣称该款游戏是“《地下城与勇士》的官方手游”。

  腾讯集团认为,上海恺英的上述行为,极易对玩家造成混淆,不仅侵犯了《地下城与勇士》游戏的商标权,且构成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在与对方沟通无果后,腾讯集团将上海恺英起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