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各大中小企业都对商标权益维护非常重视,商标对于企业影响也越来越大。而近期晨光乳业诉温氏集团“供港”商标之争就很好的诠释了这一点。


晨光乳业近日发表声明,称温氏乳业在其生产的乳品包装上擅自使用“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涉嫌侵犯了晨光的“供港”商标权益,在多次沟通无果的前提下,晨光已经像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温氏集团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相关损失3305万元。而温氏方面则向国家工商总局商评委发起申诉,要求认定晨光“供港”商标为无效。


“供港”商标之争

“供港牛奶”“供港蔬菜”简单来说就是指供应香港的牛奶、蔬菜,因为香港在食品监管标准方面更加严格,所以供港产品往往在品质上更有保障。因此带有“供港”字样的商品在内地更受消费者的青睐,但是,并不是任何向香港销售产品的企业都可以打上“供港”标识。


据了解,晨光乳业为深圳市光明集团下属国有独资企业,其前身光明农场自1979年起生产牛奶出口到香港,至今已有38年的供港历史,占据香港鲜奶市场40%份额,并于2014年申请注册“供港”商标。而被指责侵权的温氏乳业,为国内“养猪第一股”温氏股份旗下的三级子公司。


晨光乳业方面称,今年年初即发现温氏集团与温氏乳业生产销售的酸牛奶、鲜牛奶等产品在外包装使用了“供港鲜牛奶制造”标志。据工商总局商标网信息显示,2014年12月26日,晨光乳业向工商总局商标局提出申请,在第29类(肉、蛋、酸奶、牛奶等)、第32类(啤酒、矿泉水、汽水等)两类中注册“供港”商标,并在2016年3月28日予以核准注册,有效期至2026年3月27日。因此晨光乳业方面认为,温氏该举动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并涉嫌侵犯晨光公司的商标专用权。


温氏:不侵权并发起商标无效申请

对于晨光乳业的侵权指控,温氏乳业早在今年4月就发起“反击”,直接对晨光乳业的“16022170”和“16022171”号商标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


温氏股份对媒体表示,其已授权专业法律服务机构跟进处理,公司从2004年至今一直出口牛奶到香港,是该市场“最大原奶供应商”,在内地使用的“供港品质、点滴安心”宣传同样深受消费者信赖。


而根据晨光乳业方面提供的材料,温氏乳业在今年9月18日的回函中解释称,其在牛奶、酸奶制品上使用“供港鲜牛奶、100%供港鲜牛奶制造”是对事实的描述,并无侵犯晨光乳业商标专用权的故意。而“供港”文字或图片并非商标性使用,不会造成产品来源的混淆,不侵犯晨光注册的商标专用权。


“供港”字样的由来

资料显示,供港食品的历史可追溯到1962年,当时形成了由上海、郑州、武汉三地始发的供港澳“快车”,经深圳运抵香港,已形成一套由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单位主导的“供港食品监管体系”。

当时供港市场的政治性大于商业性,入选企业大多由政府指定,所以也一直没有相应的公用品牌建设等。但最近几年开始,供港食品市场不断饱和,大量企业开始转向内销,因此出现了品牌商业纠纷。


“供港”之争难论断

有人认为,“供港”能否作为商标值得商榷。而针对“供港”一词的说法,业界专家各持有不同意见。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企业如果对某商标存在异议,可以通过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或者诉讼的方式,要求撤销商标。但从现阶段来看,晨光乳业依旧是“供港”商标的合法持有人,如果其他公司在产品上使用相同字样进行宣传,涉嫌构成侵权。


眼下,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对知识产权的日趋重视,商标的重要性正在不断提升。晨光方面代表律师认为,在温氏产品包装上,“100%供港鲜牛奶制造”文字的上下方都有装饰性线条,这正是作为标识使用的表现。此外,温氏将这种标识使用在牛奶及奶制品上,会导致消费者误认为是晨光的产品,或误认为该产品跟晨光有关,起到商标区分商品来源的作用。律师表示,“既然起到商标的作用,那就是商标性质,因此是造成侵权的,晨光有权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