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在世界中餐业联合会的支持和推荐下,为丰富各国运动员及游客的就餐选择,中国街边“美食巨头”——沙县小吃将作为中国唯一的美食代表,亮相2018年韩国平昌冬奥会的美食展。

今天我们就来说说这个“沙县小吃”,“沙县小吃”之所以能开遍全国,政府是背后最有利的推手。政府设立了同业公会,他们在全国各大城市设立联络处,调解纠纷,维护品牌,帮助初来乍到的沙县人开疆拓土。那么“沙县小吃”是集体商标吗?

集体商标是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不属于单个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体现了其“共有”和“共用”的特点。不是该组织的成员不能使用;每个成员都有平等使用的权力,成员间不存在隶属关系;同时又必须对其集体成员的使用进行监督,并对违反使用规则的成员进行处理。

集体商标的注册、使用及管理均应制定统一的规则,详细说明成员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管理费用的数额和用途并将之公诸于众,集体成员应相互遵守并受到公众的监督。

当某成员退出该集体时,他就不能再使用该集体商标,当某一新成员加入时,他就可以因获得成员的身份而使用该集体商标了,这种成员身份是不可以转让的,以这种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商标使用权也不得转让。

特别指出的是,我国《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明确表示“申请转让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受让人应当具备相应的主体资格,并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因此,集体商标在我国是可以转让的。

所以说沙县小吃是集体商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