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商标注册官费的下调以及申请时间缩短的关系,商标的申请量急剧增加,从而导致申请商标的驳回率比往年高出很多。很多企业主选择购买一个已经获得专用权的商标。在转让过程中会涉及到一个商标公证的问题。小编有问过商标局的工作人员,商标局对商标提交过户文件时是没有要求一定要提供该商标的公证书的,也就是说持有人在转让商标时可以不做公证,那么为什么现在很多商标在转让过程中,一些代办公司要求持有人出具商标的公证书呢?

在办理公证前,公证处会审核商标持有人的相关资质,确认商标的持有人是合法有效的。我们都知道公司没有年检或者已经注销了的,名下商标的商标权实际上是已经失效的。一般没有年检、注销了的公司是做不了公证的。所以说一般能做出公证的商标都是合法有效的。而且国家商标局的备案是登记注册商标的转让情况,不会监督转让人与受让人合同的签订及履行方式,备案手续也都是在签订转让合同后才能办理。如果被转让的注册商标并不是真实有效的商标,商标局无法进行登记备案,而受让人此前支付给转让人的费用也无从追讨。


所以一些代办转让过户的代理机构都是需要持有人提供商标的公证书,来确保商标的合法有效。提供公证书是为了降低转让的法律风险,规范转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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