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郑州80后王超在读了《芈月传》小说后花4000多元注册了“芈月”商标,本计划用于自家蛋糕店的名字。


16个月后,随着《芈月传》的开播,这枚小小的商标也随之水涨船高。一上海商人开价60万元欲购买“芈月”商标。后又有广东一家大型食品企业的老总打电话说愿出100万元买这枚商标。


一枚小小的商标,让不少人看到了知识产权的价值。后随着《芈月传》的热播,相关商标的申请量激增,如“芈月娘”、“芈月斋”、“芈月阁”、“芈月轩”、“芈月皇后”等也被申请。麦小豆通过国际工商局查询,截至今日发文,“芈月”相关商标的注册申请件数达397件,其中超过90%的商标都是在电视剧播出后申请的。


近几年,各种IP剧火热荧屏。随着剧集的开播,剧名和角色名深入人心,也让不少有心人士看到了其中的商机,早于电视剧方和投资方抢先注册了商,企图以高价售出赚得巨额差价。除了“芈月传”,大热的剧集基本都没逃过商标抢注,例如“甄嬛”、“花千骨”、“琅琊榜”等,后期往往陷入商标侵权纠纷之中。


商标抢注并非个案,也不仅仅存在于电视剧行业,可以说,哪里有热点,哪里就有抢注。商标之于企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旦商标被抢注,将严重影响企业经营宣传和品牌建设。


商标抢注是商标法规定的“申请在先”原则不可避免的产物。商标法确立的申请在先原则一方面可以简单明了商标权的归属,但是就是因为过于标准过于单一导致了商标抢注行为的滋生。任何法律都是经过思考和权衡后的作出的一种选择,法律永远无法达到完美境界,无形资产的创造与知识产权的获得两者之间的分离,就是申请在先原则的先天不足。


那么,商标权利人应当如何预防商标抢注?


一、要做好企业商标的注册工作。


二、要做好企业商标使用事实的证据保存工作。该证据可作将来的商标复审、异议之用。


三、企业创立初期,可以考虑将字号与商标同步,有效防止他人商标抢注;企业如果已步入正轨,必要时可以将企业字号改为现有商标名称。


四、商标的 “大占位”。占满每一大类商品商标中的每一个位子,取得所有商品的商标独家专用权。


五、“防御性占位”,把自己的商标连同其他图案文字形似音同的都作为商标注册完,防止别的企业借来做文章。


商标具有垄断性,当一个商标在某一国家或地区(国际商标注册)被抢注后,若不出高价将它买回或买取暂时使用权,就将永远失去在那个国家或地区的市场。麦知网建议企业在生产经营中应做好商标的战略布局,注册全类或是防御商标,以免商标被抢注后对企业经营产生负面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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