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申请成功后就高枕无忧了吗?事实上,专利跟商标一样,其使用也是有期限的。专利保护到期后,持有人对于专利的权利行使就会被法律终止。换句话说,专利权的终止是指专利权在法律上的保护期限已满,且没有续权或者无法进行进一步的续用该专利权,亦或者是由于其它方面的原因使得专利权该权利的法律意义上的失效。专利权终止的原因有很多,但是都在法律的范围内,其权利的终止也是由法律界定的。为了让更多人对专利权的终止有更进一步的了解麦知网今天就给大家科普下专利权终止的具体表现。


      专利权终止的情况有三种:


  1、没有按照规定交纳年费

  专利年费滞纳期满仍未缴纳或者缴足专利年费和滞纳金的,自滞纳期满之日起两个月内,最早不早于1个月,作出专利权终止通知,通知专利权人,专利权人未启动恢复程序或恢复未被批准的,在终止通知书发出4个月后,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分别予以登记和公告。之后,专利申请案卷存入失效案卷库。专利权终止日应为上一年度期满日。


  2、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专利权。


  3、专利权期满,专利权即行终止。


  (1)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期限为十年。


  (2)发明专利:期限为二十年。


  (3)专利权的期限截止于申请日起的第二十年或者第十的的同一日。



    那么,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还能恢复专利权吗?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细则、《审查指南》的规定,专利年费没有按期缴纳,将视为放弃而终止该专利权。一般情况下,在接到专利权终止通知之后的两个月内提交恢复专利权请求并说明理由的,有可能恢复专利权,超过这这期限一般很难恢复。请求权利恢复必须遵守下列原则:


  (1)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但是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专利局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其权利;


  (2)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耽误了期限,造成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专利局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专利局说明理由,请求恢复其权利;


  (3)未按期缴纳维持费或年费的,只能以不可抗拒的事由为理由,请求专利局恢复其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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