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下午,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一行来商标大楼实地调研商标业务和外事等相关工作。会上何志敏同志强调:

   一、要继续加强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深度合作,进一步密切关系,积极参与商标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争取主动权和话语权;继续大力推广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体系,不断提升商标国际注册的便利性,帮助我国企业更好“走出去”。

   二、要全面加强商标领域多边、双边合作,切实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商标领域的交流合作,重点加强商标五局合作,加大框架内各合作项目参与度。积极融入金砖五国等小多边知识产权合作机制。

   三、要不断提升商标国际合作能力水平,加大商标国际合作工作统筹力度,梳理已有的商标领域多边、双边合作协议中的合作要点,予以继承和发展。

那么何志敏同志强调的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需要怎么办理手续呢?

   主要有两个途径:

   (一)委托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办理。(二)申请人直接到商标局来办理。

   一、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1)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中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2)填写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的外文国际注册申请书;

   (3)国内《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受理通知书》复印件;

   (4)如基础注册或申请的商标在国内进行过变更、转让或续展等后续业务,一并提交核准证明复印件;

   (5)商标图样两张。如是彩色商标,还需附彩色商标图样两张;

   (6)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以上文件,代办的代理机构会协助填写,企业只需提供所需的资质文件即可。

   二、缴纳规费

   商标局收到手续齐备的申请书件之后,登记收文日期,编定申请号,计算申请人所需缴纳的费用,向申请人发出《收费通知单》。申请人接到《收费通知单》起15日内向商标局缴纳有关费用,应尽快按数额缴纳。商标局只有收到足额汇款后,才会向国际局递交申请。如果两个月之后,商标局仍未收到汇款,将会把申请文件及其他附件一并退还申请人,不再保留申请日期和申请号。

   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申请人除应缴纳一定数额的国际注册规费外,还应向商标代理机构缴纳代理费。

   之后企业可耐心等待审查结果,中间如有驳回、异议,商标局会下发相应文件。申请人可在收到文件起规定的时间内进行驳回复审或者异议答辩。注册申请程序跟在国内注册商标的过程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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