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的终止有多重原因,一个是商标被撤销,一个是商标被宣告无效,还有就是商标被注销。而注销又分为自愿注销和非自愿注销。那么这两种注销方式的表现在哪呢?


自愿注销,指的是商标注册人因为企业倒闭、或者该商标与公司发展战略相违背了等原因而自发采取的一种终止商标权的行为。只要提交商标注销申请和原《商标注册证》即可。但很少有人会去选择这种方式,注册一个商标最少要花1年的时间和相应的费用,采取这种方式相当于是“劳民伤财”,很多人在商标被闲置的情况下多数会选择商标转让。


而“非自愿注销”的方式有两个,一个是因不续展而被注销,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满十年需要续展,未在有限期满前半年正常续展和在宽展期结束后仍未续展的,该商标将被注销。在此也提醒各位商标注册人,千万要记住自己的商标续展期限,要不然后续会很麻烦的。


还有一种方式是因主体消亡而注销,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之日起满一年,为办理转移手续的,经厉害关系人申请,该商标即被注销。


听完小编的分析,不知道各位对商标注销还有什么不理解的,都可以询问麦知网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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