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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瞬息万变的商业活动中,我们如今更加讲求效率,就是所谓的先下手为强。商标注册做为知识产权的一部分,在经济社会发展中一直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有时商标注册的成功与否直接跟企业的发展息息相关。


众所周知,中国的商标注册量已经连续14年位居世界第一,我们假设注册商标总量是有限的,那么也就是说商标资源总有一天会面临枯竭,但是企业不会减少。这个时候“先下手为强”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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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的先下手为强主要源于商标法中的规定,商标法规定商标注册要遵循三个原则,其中一个原则就是在先原则。它的在先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先申请原则,另一个则是同日申请先使用原则。


先申请原则的意思是,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申请相同的或相似的商标注册时,那么谁先申请注册该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换言之,先下手为强!


同日申请先使用原则,如果两个商标申请人都是同一天申请该商标注册的,那么谁先用这个商标,谁就拥有该商标的专用权。还是那句话,谁先下手商标就是谁的。


所以说,商标注册先下手为强很重要。有时候不一定非要等到时机成熟再动手,至少在商标界这种瞻前顾后的思想远没有先下手为强注册商标来得有效!你觉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