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周黑鸭”,大家都不陌生,如今的“周黑鸭”不再是局限于武汉的小卤味,而是全国知名的连锁品牌。自1997年创立至今,“周黑鸭”收获了 “湖北省著名商标”、“湖北省名牌产品”等众多荣誉称号。不过,随着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的不断提升,全国各地的假冒店铺也日益增多。公开资料显示,自2010年至2015年,“周黑鸭”处理的商标维权案件超过500起,涉及全国20个省市。





近日,“周黑鸭”以涉嫌商标侵权为由把北京一家食品店告上了法庭。






据海淀法院网信息,因认为北京解馋鸭食品店(以下简称解馋鸭食品店)在店铺的招牌、支付方式上使用涉嫌与“周黑鸭”相同或近似的标识,湖北周黑鸭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周黑鸭公司)以侵害商标权为由,将解馋鸭食品店诉至法院,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10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湖北周黑鸭公司诉称,其是一家专门从事鸭类、鹅类、鸭副产品和素食类产品等卤制品深加工的企业,其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了包括“周黑鸭”在内的多个商标。后经调查发现,解馋鸭食品店开设熟食卤制品店,并在店铺的招牌、支付方式上使用涉嫌与周黑鸭相同或近似的标识。



中国商标网信息显示,截止目前,湖北周黑鸭公司共申请注册445件商标。经过检索,与“周黑鸭”有关的商标共有95件,包括“周黑鸭”、“周黑鸭有虾”、“周黑鸭鲜卤”、“周黑鸭 JOKII”等商标,涵括多个类别,且大部分已注册成功。








湖北周黑鸭公司认为,解馋鸭食品店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容易使消费者对产品的来源产生混淆和误认,侵害了其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关于该案的后续进展,小编也将继续跟进。



近几年,市场充斥的各类山寨店一直让湖北周黑鸭公司头疼不已,湖北周黑鸭公司不得不多次打响商标维权保卫战。




2010年6月,汉味周黑鸭公司因涉嫌侵犯湖北周黑鸭公司的商标权被告上法庭。经审理,武汉市中院于2010年12月作出一审判决,判定汉味周黑鸭公司构成侵权,判令其立即停止使用带有“周黑鸭”字号的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与原告注册商标近似的图形标识等,并赔偿湖北周黑鸭公司经济损失30万元。汉味周黑鸭公司不服,提起上诉。2011年4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2013年年底,湖北周黑鸭公司将合肥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和方某某告上法庭,请求判令两被告赔偿60万元经济损失;停止侵害原告三个注册商标的商标权;承担诉讼费用。庭审中,原被告当庭达成和解,被告同意赔偿10万元,承诺更改名称,并在两月内将店铺门牌更换。



2016年,湖北周黑鸭公司一纸诉状分别将2家宿州“周黑鸭”的经营者告上合肥市中院,要求两被告停止侵害原告享有的周黑鸭商标专用权,分别向原告赔偿损失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10万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2016年,无锡滨湖区某大型超市内的一家卤菜店因涉嫌侵犯湖北周黑鸭公司的商标权被告上法庭。最终,原被告双方当庭和解,被告承诺改掉涉嫌侵权的门头,不再使用周黑鸭标识,并赔偿湖北周黑鸭公司2.3万元。






近年来,企业遭遇商标侵权的情况时有发生。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伴随着企业成长,是企业信誉的载体,同时也是灵魂所在。对于企业来说,商标被违法滥用盗用,对于自身的品牌形象而言容易造成巨大损失,因此很有必要进行全面的商标保护和正确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