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的规定,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的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是刑法规定的一系列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总称。


侵犯知识产权的犯罪有: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假冒专利罪,侵犯著作权罪,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及侵犯商业秘密罪。

假冒注册商标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缓刑及罚金的适用

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依法惩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公布了《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该司法解释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缓刑的适用作出了一定的限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1)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2)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3)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4)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为了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打击力度,上述司法解释对罚金适用及罚金数额的计算作出了规定:

(1)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人民法院应当综合考虑犯罪的违法所得、非法经营数额给权利人造成的损失、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依法判处罚金;

(2)罚金数额一般在违法所得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或者按照非法经营数额的50%以上一倍以下确定。

侵犯知识产权罪

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公诉及自诉

侵犯知识产权罪,由公安机关侦查,人民检察院提供公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来源:转自专利课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