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耐克惹上了一场官司,来自于科怀·伦纳,在激战篮球决赛之际。因耐克公司在未征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对伦纳德设计的“Klaw”签名商标进行版权注册以及商业用途。


诉讼中,伦纳德表示,2011年,当他是耐克旗下Jordan品牌签约球员时,自己参与设计出以手掌为主元素的个人标志。但耐克随后自行申请商标版权,并且声称公司单独创建该标识。伦纳德声称,早前,自己允许耐克及其Jordan品牌在部分产品中使用“Klaw”标志。

耐克惹上官司!因“大手掌”商标被伦纳德诉至法院!

但是2018年,伦纳德转投新赞助商New Balance,他计划继续在其服装和鞋类等产品领域使用这一标志,但发现商标被耐克抢先注册。据悉《纽约时报》报道,洛杉矶快船暗地里调查并试图购买“Klaw”商标权,期望以赠予伦纳德的方式博取好感,增加引进这位球星的筹码。但一名耐克高管表示公司拒绝任何出售方式,尽可能长久拥有该商标版权。目前,耐克和伦纳德暂时没有对这场商标案件公开置评。


伦纳德近期在篮球场上的强势表现以及总决赛的白热化进程,无疑会提升这场商标官司的受关注度和影响力。不排除,猛龙球星特意选择在此时提起诉讼,期望在舆论方面获得优势,向耐克公司施压。


值得注意的是,这场纠纷与耐克及费德勒的商标之争较为相似。2018年7月,温网期间,网坛巨星费德勒正式宣布从耐克转投优衣库。在此之前,瑞士人职业生涯全程穿着耐克的服装登场,双方曾共同推出费德勒同名商标“RF”。公开资料显示,耐克在2008年注册“RF”商标,距今超过10年。

耐克惹上官司!因“大手掌”商标被伦纳德诉至法院!

离开耐克阵营时,费德勒表示,虽然“RF”商标目前仍然为耐克拥有,但将来终有一天会归还他本人。为期大半年的交涉之后,今年4月,Tennis Now报道称,双方谈判有了新进展,费德勒即将从耐克手中收回“RF”商标。至于瑞士人要为此付出何种代价,暂未明朗,目前这一商标已经全面消失在耐克的销售渠道中。


相较之下,费德勒与耐克的处理方式看上去气氛更缓和。随着伦纳德把纠纷带上法院,双方的矛盾或进一步升级,这次商标之争将是一场持久战。

耐克惹上官司!因“大手掌”商标被伦纳德诉至法院!

从上述案例,我们不得不提及商标的维护,企业与个人该怎么维护自己的商标权。


1、跨类别注册商标

跨类别注册商标是指企业根据《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类表》对所有商品及服务划分的45个类别,在其中一类别注册商标后,再在企业今后可能涉足的其他类别注册相同的商标,以便扩大经营规模,预留商标。


2、注册联合商标

注册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持有人为了防范他人在相同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类似商标,而在同类别内注册与原商标近音、同音或字形近似的商标。


3、为商标登记著作权(版权)

虽然注册商标受到《商标法》保护,但如果为商标登记著作权(版权),则能更好的保护商标权。商标权保护的范围有地域性,而著作权登记后则可在全球多数国家受到保护,其保护范围更广。《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是关于著作权保护的国际条约,截至目前已有176个缔约国(包括中国)。


该条约规定:联盟任何一成员国公民的作者,或者在任何一成员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作者,其作品在其他成员国应受到保护,此种保护应与各国给予本国国民的作品的保护相同。所以,在我国登记的著作权在其他缔约国也是受到保护的。但由于版权具有地域性,各国虽然承诺保护作品的知识产权,但如何保护,作者有哪些权利,保护期限多长等具体内容则由各国自己决定。

耐克惹上官司!因“大手掌”商标被伦纳德诉至法院!

商标保护的有效期为10年,到期后需要续展。而著作权保护期一般为50年,但无法续期。著作权登记成功后,有效期根据申请人主体资格不同,有效期限也不同。


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死亡后50年,并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

企业单位法人:作品首次发表后50年,截止于作品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自创作完成后五十年内未发表的,《著作权法》不再保护)


4、为商标进行商标监测

商标监测是指商标权利人通过持续检索,在商标公告中寻找与自己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行为。通过商标监测,商标权利人既可以及时阻他人的抢注行为,也可以有效制止他人“傍名牌”的行为,以维护企业品牌的影响力。


想要自己的全面的维护自己的商标权,以上4点一定要学会!如此能让企业或个人避免不少的商标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