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一则消息在商标界激起千层浪。


日前,海南省民政厅发布《关于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公示》,将整治崇洋媚外、刻意夸大、怪异难懂和重名同音等四大类不规定的地名。

维也纳属“崇洋媚外”,还是合法使用?

海南省成为广州、西安等地之后,又一发布“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的地方。因为清单中含有15个维也纳酒店门店名称,引发维也纳酒店与海南民政厅之间的争议。


维也纳酒店在获悉自己上了清单之后,第一时间在社交平台发布澄清声明,宣称“维也纳酒店”是经国家工商局认证合法注册的商标。因此对进入整治不规范地名清单一事,向海南省民政厅提出异议。

维也纳属“崇洋媚外”,还是合法使用?

一层石激起千层浪。随着网络舆情的发酵,19日下午海南省在海口召开清理整治不规范地名工作情况通气会。海南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维也纳是属于注册商标,但商标不能做延伸、作为地名标识。譬如,在地图上就不能把地理位置名称标注为维也纳,因为它只是一个商标。


商标起名也有讲究,这事也给广大企业提了一个醒,商标起名不能随心所欲,要避开这些“雷区”。不然辛苦半天,商标也无法通过审核。


1、商标不能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者近似,以及同中央国家机关的名称、标志、所在地特定地点的名称或者标志性建筑物的名称、图形相同。


2、商标不能同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等相同或者近似,除非得到该国政府同意和授权。


3、商标不能同“红十字”、“红新月”的名称、标志相同或者近似。


4、商标不能带有民族歧视性。


5、商标不能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


6、商标不能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


7、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


随着“双创”时代到来,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商标注册也越来越难。根据数据统计显示,近年中国商标注册申请数量逐年攀升,年增速超过10%,商标注册成功率也呈下降趋势。

维也纳属“崇洋媚外”,还是合法使用?

企业要想取一个好的商标名越来越难。还是选择买一枚商标吧,即买即用,方便省事!当然买商标一定要选择像麦知网这样的专业代理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