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华美电梯装饰有限公司认为:“为美而生一触一境界”系其独创,具有显著性和可识别性,可以做到区分服务来源的作用,且申请商标经申请人宣传推广已与申请人形成唯一对应关系,并提交了申请商标宣传使用照片等证据。

商标起名之是否可以直接使用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

商评委认为“为美而生一触一境界”使用在指定服务项目上易被消费者当成广告宣传用语识别,缺乏商标显著特征。其提交的证据尚不足以证明申请商标经使用已获得可作为商标予以注册的显著性。


在这里我们说,广告语通过传播,可以让消费者将其与特定的品牌建立联系。但,广告语自身作为商标使用的话,在大多情况下则不具有显著,特别是在广告语没有被大量传播的情况下。因为多数的广告语使用对产品服务的性质、质量、用途、特征的描述性用语来突显销售功能,如某纯净水“钻石般纯净”其表达的就是其产品的质量。

商标起名之是否可以直接使用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

当然,存在一些广告语被注册成商标的,例如湖北稻花香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注册的“人生丰收时刻”;美特斯邦威集团有限公司申请的“不走寻常路”。上述广告语之所以能注册商标是因为其与自身产品的质量、具体类别、属性、功能等本质特性几乎没有关联性,而是具有抽象的意义,使用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上具有可识别的显著性。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商标起名之是否可以直接使用广告语申请注册商标?

因此,我们建议企业不要用普通的描述性广告语,进行商标申请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