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种类多样,不仅有文字商标、图形商标,还有声音商标、立体商标。所谓立体商标,是指由三维标志或者含有其它标志的三维标志构成的商标,包括商品本身的形状、商品的包装物或者其他三维标志。


比较熟悉的立体商标有费列罗巧克力包装、可口可乐瓶、迪奥真我香水瓶......

加多宝5年间屡次申请立体商标被驳,全因这一点......

不过,你知道吗?加多宝“红罐”包装曾经也被申请为立体商标,却因缺乏显著性而遭到驳回。


该商标是在2013年3月11日申请的,核准使用在啤酒、植物饮料、无酒精饮料、可乐、乳酸饮料(果制品)等第32类商品上。


2014年3月31日,商标局以诉争商标使用在指定商品上直接表示了商品的质量等特点,而且使用在凉茶以外的商品上容易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认,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驳回了注册申请。


王老吉公司又于同年4月17日提出驳回复审申请。2015年,商评委又以缺乏显著性为由予以驳回。

加多宝5年间屡次申请立体商标被驳,全因这一点......

随后王老吉公司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要求商评委重新作出决定。商评委不服,向北京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北京高院认为王老吉未提供三面视图,无法确认该标志的三维形状。原商评委将诉争商标作为三维标志商标加以审查的事实基础错误,作出的驳回复审决定的法律适用和相关认定亦不能成立。


最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撤销一审判决,驳回王老吉公司的诉讼请求。


通过这件事,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关于立体商标的显著性,其认定比平面商标困难一些,已注册的立体商标大多是经由大量使用取得后天识别性后才获准注册,而仅凭固有显著性获准注册的非常少见。


立体商标一般分为两类:

1、单纯的立体形状

(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

(2)商品包装的立体形状;

(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


2、立体形状上附带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

(1)商品自身的立体形状附带的文字商标或图形商标;

(2)商品包装或容器的立体形状上附带的文字商标或者图形商标;

(3)商品广告物的立体形状上附带的文字或者图形商标。

加多宝5年间屡次申请立体商标被驳,全因这一点......

立体商标的审查也有三点需要申请人注意:

1、对于商品无关的"装饰性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类立体商标的审查类似于平面商标的审查,这种商标的正面照片所呈现出的平面图形可以当作平面商标注册,这个立体标志一般来说就能注册。


2、带有文字或图案成分的商品或包装物外形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类立体商标,不对商品或包装外形是否具有显著性或是肯有功能性进行审查,只要文字可图案作为平商标可以注册,这类立体商标就可以注册。但注册中不会指明它接受注册的理由,换句话说,在遇到诉求时再判断商品或包装物外形是否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3、商品包装的外形和商品本身的外型商标的审查方法

对这两类立体商标,审查非常严格,要审查立体商标保护一般性原则和特殊原则的所有。


小编温馨提示,在提交立体商标申请时,一定要提交能够确定三维形状的商标图样或照片,可以是三维视图、多视图或者立体效果图,并且在商标注册申请书上注明 “立体商标”。即使确认具有显著性,同样要根据二维和三维标志的相同、近似程度进行审查。

加多宝5年间屡次申请立体商标被驳,全因这一点......

还有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以下三点是不允注册为立体商标的:

1、仅由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食品中的元宵、麻花等;

2、商品功能所决定的外形,不得注册为商标,如电动剃须刀刀片的形状;

3、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不得注册为商标,如钻石特有的切割面造型。


如果你想申请立体商标,一定要咨询专业人士,提前做好商标审查工作,确保事半功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