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K歌”是一个十分受大众欢迎的唱歌软件,微信登录十分方便,歌曲存量大,音质效果好,成为其吸引用户的重要特点。


最近,火爆全网的“全民K歌”商标遇到了一些争议,怎么回事呢?


全民K歌,是个香饽饽


相信每个人都有希望一展歌喉的时候,但是呢,去KTV不但不方便,而且还很昂贵,所以各种手机唱歌类软件应运而生,让你想唱就唱。

同类案件判决赔偿数额最高!“全民K歌”商标侵权案,获赔303万!

2014年9月,腾讯出品了一款唱歌软件“全民K歌”,并很快占据了市场,成为同类APP中的佼佼者。


可是,好东西很容易被人盯上,北京六间房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六间房公司)就使用了“全民K歌”这个名字进行推广。


而根据商标局网站查询,“全民K歌”商标最早于2014年就被腾讯提交申请注册,而后几年又陆续补充申请了其他类别,目前其公司名下拥有“全民K歌”商标共计15件。

同类案件判决赔偿数额最高!“全民K歌”商标侵权案,获赔303万!

2017年,腾讯公司发现六间房公司在360等搜索平台上设置"全民K歌"、"全民K歌官网"等关键词进行推广,而腾讯公司早已对“全民K歌”注册了商标。


2014年5月29日,腾讯公司申请注册了第9类、第41类、第42类、第45类的“全民K歌”商标。2017年2月24日,腾讯公司又申请注册了第41类“全民K歌”商标。随后,腾讯公司又申请注册了第35类、第38类、第25类的“全民K歌”商标。


2017年,腾讯公司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为由将其起诉至海淀法院,请求判令六间房公司立即停止被诉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500万元及合理开支10万元。


以商业为目的,侵犯商标权


经过审理,海淀法院认为,六间房公司设置涉案关键词并在链接标题和网页描述中进行使用、展示的行为属于商标性使用,因其证据显示六间房公司仅支付推广费用就达45万余元,而由此判断其所获得的各方面收益应当远高于其所支付的费用,故海淀法院据此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六间房公司为原告消除影响并赔偿经济损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支3万元。


六间房公司不服,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上诉。北京知产法院经审理作出终审判决,驳回六间房公司上诉,维持一审判决。

同类案件判决赔偿数额最高!“全民K歌”商标侵权案,获赔303万!

我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使用其注册商标或近似商标的,属于侵犯商标专用权。


而六间房公司通过在相关搜索引擎中推广含有“全民K歌”的关键词,以达到将搜索涉案关键词的相关公众引导至六间房公司所经营的六间房网的商业目的。即便在六间房网上实际提供下载的软件名称中并不含有“全民K歌”,但该软件仍然被涉案关键词所标识,落入了第14781502号“全民K歌”商标的保护范围。


商标保护,刻不容缓


腾讯公司对于商标的重视在圈内已是大名鼎鼎,几乎场场必赢。而这一点也正是各企业应该学习的,商标作为企业的无形资产,对企业的重要作用不言而喻。


据了解,本案是同类案件中判决赔偿数额最高的。在互联网环境下,有时可能无法获得直接证明实际损失以及侵权获利的证据,但是法律会结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定,最大程度维护商标专用权人的利益。希望企业能把握宣传尺度,正规使用商标,公平进行竞争。

同类案件判决赔偿数额最高!“全民K歌”商标侵权案,获赔303万!

所以,在企业尚未壮大之时,有了商标的保护能够避免企业在恶意诉讼中被侵犯权益,用法律保护自己;同时可以创立品牌形象,先一步占领市场。


当企业壮大之后,商标更是可以作为 一种不可估量的无形资产,是办理质检、卫检、条码等的必备条件,也是企业制胜于市场的一个重要筹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