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经济损失500万元。类似的事件也在特斯拉、iPad、伟哥等商标上发生。


在商标的战场上,“犹豫就会败北”,这一句话还适用于一些网红品牌。如长沙的网红奶茶品牌茶颜悦色就被赴韩留学生抢注了商标。


还有一种情况是,一些公司当初注册商标时,类别覆盖不全,而遭到抢注。例如成立于2000年的百度,当年注册了第9类和第42类的“百度”商标后,又被人申请用于瓷砖等多个类别。


很多商标纠纷的背后,更多的是以前企业在商标保护上意识欠缺所导致的一个后果。


防冒牌,“明枪易躲,暗箭难防”


为了借用知名品牌的名气,一些企业注册近似商标,“搭便车”,也让企业防不胜防。


就比如小米最近打赢的一场官司,获赔5000万元,创造了近三年国内公开商标侵权生效判决中的最高赔偿额。


事情回溯到2011年,在小米声名鹊起之时,中山奔腾电器有限公司申请注册“小米生活”商标,此后在多类产品上使用标识,所以这5000万可能赔的一点都不冤。

知名商标纠纷案扎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类似的情节也发生在怡口蓮身上。此前,怡口蓮把怡口莲告上了法庭,原因就是标有“怡口莲”商标的巧滋脆夹心米果与吉百利公司的“怡口蓮”商标高度近似,容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误认。目前“怡口莲”商标已被宣告无效。


为了防止近似商标被注册使用,很多大型企业被迫采取了“防御性商标”策略,即在主运营的商标之外,同时注册若干相似商标。


在这一点上,阿里巴巴绝对是行家。为了防止“阿里巴巴”遭冒用,阿里注册了十几个类似商标,包括阿里妈妈、阿里爸爸、阿里姐姐、阿里奶奶等,形成了一个阿里家族;更搞笑的或许是雪碧,直接注册了“雷碧”,狠起来连自己都“山寨”。


商标授权,“一招不妥,天雷滚滚”


除了抢注和“搭便车”,商标授权也是“是非之地”。前些年,由于品牌授权在国内发展尚不健全,出现了大量的不规范授权,这些授权纠纷问题给企业发展埋下了一颗颗的雷。


其中,最经典的莫过于王老吉和加多宝,两人轰轰烈烈的商标大战,完全是给国人上了一堂商标普及课。


加多宝曾凭借出色的营销手段,让红罐凉茶王老吉走家喻户晓,“怕上火,就喝王老吉”的广告语响彻大街小巷。但由于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涉嫌贿赂,2010年,广药向加多宝发出律师函要求收回“王老吉”商标使用权。


2012年,北京市一中院最终裁定,加多宝禁用王老吉商标。商标案判决后,一些网友曾纷纷替加多宝鸣不平,认为“前人栽树,后人乘凉”,但商标判决只讲证据,不讲情义。

知名商标纠纷案扎堆, “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因为商标许可引发纠纷的还有南北露露,这两家公司原本“同根生”,却遭遇了“相煎何太急”。


2019年8月份,汕头露露正式起诉承德露露,要求后者继续履行早年签下的《备忘录》和《补充备忘录》,事关“露露”相关商标使用、销售市场区域划分等事宜。其中,规定了汕头露露公司继续有偿使用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使用权在任何注册商标和专利技术转让的情况下仍然有效。但承德露露认为,备忘录的签署,未履行任何法定程序。


除了这些,有些公司商标纠纷本就是一笔历史留下的糊涂账。例如“杜康”商标之争中,最开始三家企业共同使用一个商标时,《商标法》还没颁布,当时对于商标的保护、权利的保障等都不明确;稻香村的商标纠纷也是在历史上纠缠不清。


商标战,“杀敌一千,自损八百”


不管是被抢注,还是被山寨,亦或是面临授权纠纷,企业都要付出惨痛的代价。


一旦商标被抢注或授权停止,企业需要更换商标或重新注册,对于一个品牌的发展无疑于晴天霹雳。商标被“搭便车”,企业自身利益则会受到极大损失。以怡口蓮一案为例,有评论指:虽然“怡口莲”商标被依法宣告无效,但并未对其做出丝毫的利益退还要求。怡口蓮本应享有自己商标带来的市场份额,但却变成了为他人做嫁衣的角色。


那选择对簿公堂呢?却又发现,商标诉讼普遍耗时长,经常是走过一审、二审,还要面临再审,牵涉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一旦诉讼失败,赔了夫人又折兵。


“有福难享,有难共当”,其他同名品牌出事,也会连累到自己。2001年,央视曝光南京冠生园多年来大量使用退回馅料生产“新鲜”月饼。四川新都冠生园因此遭遇1000多家销售商退货,直接经济损失达1300万元。


“人红是非多”,一个企业发展得越好,越容易在商标上引发纠纷。不管是无心之失,还是“被贼惦记”。或许商标纠纷带来的唯一好处就是,在经过这一波商标纠纷,中国企业对于商标的重视度和专业度都会有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