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注册商标,什么是“欺骗性”的驳回?

 

近日,李佳琦力荐的一款面膜,在申请注册商标方面,遇到了麻烦。

 

“奶皮”面膜,在李佳琦的力荐下,成为了一款热销的面膜产品。

 

“奶皮”面膜正在快速打开市场的时候,在自己的名字上,奶皮面膜遇到了不少的麻烦了。

 

据了解,“奶皮”面膜的商标名字“奶皮”遭到了商标局的驳回。

 

商标局认为:奶皮两字如果用在指定商品上,也就是面膜上,可能会让消费者产生一定的误导。

 

据此,商标局作出决定,“奶皮”不得作为商标使用,驳回了诉争商标的注册申请。

 

 

 

据了解,申请商标为纯汉字“奶皮”,申请人为广州美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美即公司),申请日期为20181019日,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等第3类商品上。

 

20194月,商标遭到了驳回;20195月,美即公司立刻申请商标复审。

 

 

 

美即公司不服复审决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诉讼中,原告表示放弃在除“美容面膜”外的商品上的注册申请。

 

原告主张,申请商标“奶皮”是常见的食品名称,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未指向商品原料等特点;申请商标经过原告大量使用,已经具有较高知名度,并不会造成消费者的误认。

 

不过北京知识产权局认为:申请商标由汉字“奶皮”构成,而“奶皮”是牛奶经过高温加热后表面析出的一种半固态物质,指定使用在“美容面膜”商品上,易导致消费者对产品的原料、成分等特点产生误认。

 

此外,《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属于商标绝对禁用条款,违反这个条款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即便是得到电商主播李佳琦的大力推荐,此款面膜也无法通过使用行为来获得可注册性。

 

因此,法院驳回了原告的诉讼请求。

 

商标被指欺骗性,那欺骗性又是什么呢?

 

其实,商标被指,主要是从两方面来考虑的。

 

1、商标名字

2、商标注册的类别

 

假设,奶皮商标并不是注册在3类化妆品商标上,而是20类家具上,那么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商标具有欺骗性的。

 

商标的欺骗性,需要把商标名字和商标类别两者结合起来一起辩证的。

 

“好甜”,申请在第41类教育服务上或25类服饰商标上,一般是不会被认定为具有欺骗性的。

 

但是如果注册在第31类水果生鲜上,那就可能会被驳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