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商标转让是把企业的商标经过法定的程序转让给另一家企业,化无形的资产为有形的财富。企业进行商标注册,很可能会把自己认为对自己商标息息相关的商标一起注册完成。而在后续的发展中可能会使一些已经注册的商标闲置下来。

 



既然已经不是可以在企业使用的商标了,那么相对于放在一边进行不管其他,利用起来使企业获得收益不失为一种有效对商标进行管理的手段。但不是所有商标转让多能顺利进行的,最终能否成功还是应该看商标本身的价值是否还有效。

 

值得注意的是,转让的商标企业需要保证自己身边没有与其近似或者相同的商标了,否则需要将商标一起转让给受让人,不这样做的后果就是商标局将商标转让申请驳回,转让失败;

 

确定商标是已经在法律程序的支持下通过了商标的审核,楹正式生效并没有过使用有效期,这样的商标才能支持转让;而转让方和受让方的企业营业执照必须有效,是在运营中的那种符合商标转让的标准;

 

转让方前后必须是一个人,未经过商标所有人同意擅自使用该商标并且进行转让的,一经发现商标转让申请就会驳回,商标仍旧注册失败。

 

因此很多情况下商标转让还是不能够实现的,除了准备充足的资料外,还要确保很多方面的因素,只有真正符合自己转让的标准后,商标转让才能进行并且收到法律保护。这样之后也会给共带来一大笔收益,受让方也拥有了自己的商标,只要遵循上述的各种前提条件,商标转让也可以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