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巴克是美国一家连锁咖啡公司,早在1971年就已经成立,经过多年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咖啡连锁店。俗话说,树大招风,随着星巴克越来越有知名度,在不少地区发生或者正在发生着商标侵权。近期就有一家企业假冒星巴克VIA咖啡在全国各地售卖,其收益甚至达到了千万元。

 

  这家双善公司主要经营的是食品生产、销售活动,该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某看上了星巴克VIA咖啡的市场,于是主动联系邓某低价买入星巴克VIA咖啡。在收到样品后陈某就已经发现这其实是假冒的咖啡,但是抵不住该方面的市场广阔,消费群体大,再加上丰厚的利润,所以陈某还是决定销售这假冒的星巴克VIA咖啡。

 



  商品一经上市就十分畅销,即使有不满的言论也被其用销售产地以及不同批次为由搪塞过去,对外对一些其他企业态度强硬,甚至开始反过来打假以突出自己企业销售的商品的真实性,不过打假的 后果在手下员工不明白的时候打到了自己身上,这才被警方抓住了马脚。

 

  警方调查得出,邓某在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是持续采购以及出售给双善公司,双善公司也在明知邓某售出的是假冒的商品,还是持续购入并对外推广,通过手下员工进行宣传,将商品售向更多的地区。经过一段时间的经营,收益加起来竟然达到了千万元的地步,涉嫌金额过大,销售的假冒商品也多。

 

  所以经法院审理,邓某以及双善公司知假售假,被判处有期徒刑并且进行罚款相对应的数额。事情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但是上校侵权显然不会就此消失,市场假冒商品利润巨大,不排除有些还在暗中计划着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次出现类似的商标侵权,星巴克商标所有人当然没办法顾及不知道会出现在何地的商标侵权。

 

  经过上述的梳理,邓某以及双善公司违背的是未经商标所有人允许擅自用商标所有人注册的商标在市场中销售相似的商品,误导消费者进行购买,这一点不仅会使原商标企业的声誉下降,也会对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的阻碍,所以完全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又因为涉及金额巨大,逐渐演变成了涉嫌犯罪。

 

  因此企业要想站在巨人的肩膀上进行发展,就要寻找合理的方式,得到合理的授权再经营符合法律并且得到消费人群最有效的方面,面对已经注册申请的商标,不能够进行商标转让获得所有权也可以通过商标授权获得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