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是注册商标还是商标转让获取的商标都是已经获得商标局审核通过的商标,受到法律的保护。但是很难不注意到一点,商标本身因为要通过审核,所以都是具有原创性的商标,所以商标除了受到商标法的保护之外,也应该受到相应的专利法保护。但是在这方面就会出现分歧。

 



  假设已经受到商标局认可的商标,如果用的是他人设计的图案标志,算不算侵犯他人的版权呢?按照我国《商标法》和《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与他人在先权利(版权)相冲突的商标和外观设计专利可以被撤销和无效。

 

  一家企业的商标的商标权和版权在一定程度上会出现冲突,原因一般都是商标权已经注册申请成功,但是设计该商标的人也就是版权所有人不明。现今的商标几乎都是企业外包公司进行设计创作的,设计出来的图案的版权是属于设计者。

 

除非在合同中表明归属范围,能够减少这方面的分歧,否则如果是版权所有者提出版权侵权时,商标申请者申请的商标将不能通过审核,已经审核完成的商标也只能进行注销处理。

 

  另外,商标权受到的保护和版权受到的保护也不同。

 

  商标权所有的保护范围限制于品类中,一个品类中出现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标之时,商标法就会生效,对商标进行维护,但是假如相同商标或者相似商标出现在相似的品类之外,商标法就不会对其相同相似商标进行商标侵权的判定,所以商标法对于商标的保护存在一定的限制。

 

  版权的保护是一旦完成版权登记,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该图形或者组合形式都不能被用作任何领域,不受商标特定类别的限制。但是别人原创了自己作品特别相似的图形,而且还完成了版权登记那就很难发挥版权对商标的保护作用

 

由此看来,关于两种限制,版权的保护力度终究还是不及商标的保护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