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宣汉县市场监管局对达州市某米业有限公司因侵犯了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专用权,对其作出了责令停止侵权,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这是该局近年来查处的外地企业侵犯本地所属商标专用权第一案。

 

该局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中,在对县城某超市检查时发现,其售卖的“桃花米”来自达州市某米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产品外包装显著位置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经与商标所有权人核实,该企业未获授权,涉嫌侵犯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未经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所有权人许可,擅自在其生产的大米包装上印有宣汉桃花贡米字样,且其商品绝大部分不是来自宣汉桃花米划定种植片区,其行为严重误导消费者,经营者对其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宣汉桃花米因其产地特殊,素有贡米之称,因其表面光滑,米粒细长,煮出的米饭芳香滋润爽口,倍受消费者亲睐,产品远销陇西、重庆等地。

 

2015年被国家检疫总局授予的原生态产品保护标志 2016年获得中国十大大米区域公用品牌,2018年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做优做强现代农业产业,保护和发展宣汉桃花米品牌特色农产品,2017年宣汉县政府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划定了产地保护范围,宣汉桃花米地理标志商标由县农技站统筹管理使用,目前只授权宣汉峰桃米业3家县内粮油企业使用。

 

近年来,宣汉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品牌建设,特别是涉农品牌的发展,出台了一系列鼓励政策,重点打造了宣汉桃花米宣汉脆李蜀宣花牛等地理标志品牌,目前全县共有地理标志商标6件,占全市总量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