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想获得商标法的保护,就必须要进行商标注册,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标志都能注册为商标的,如果违反了商标规定,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就算商标注册成功,也会被他人提出商标无效宣告。那么以无效宣告之名提出撤销的理由有哪些?

 

①恶意囤积。如果注册成功的商标是申请人以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目的是为了囤积大量商标以获得转让费用,那么商标局就会宣告该商标无效,甚至也可以由他人或单位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布该商标无效。

 



②侵犯驰名商标权利。驰名商标是国家知识产权商标局认定的一种商标类型,而且驰名商标享受的权利比普通商标更大,还会受到跨类别的保护。因此如果有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驰名商标的权利,驰名商标所有人有权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③代理人或关系人抢注。没有经过商标使用人的授权,代理人或关系人以自己的名义将别人的商标进行商标注册。比如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商标与他人在先使用的未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且申请人还与该使用人有业务来往关系或其他关系,明知该商标的存在却自己抢先注册为商标。

 

④侵犯在先商标。商标法有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损害他人在先权利,包括他人商标权、著作权等。因此如果他人注册的商标侵犯了你的商标或者是著作权的话,在公告期没有及时提出异议也不要慌,等到商标注册成功,五年内在先商标权人和利害关系人都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无效宣告。

 

所以在注册商标的时候要确保该商标不会侵犯到他人的在先权利,如果是原创的商标一定要保证原创度,不能抄袭他人作品。完成之后可以先登记版权,对于商标注册有很大的好处,还可以为商标保护节约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