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特劳斯商场有很多折扣大牌商品,深受国人喜爱,既有品牌保障,价格也比其他商场优惠,经常有很多消费者在闲暇之余会去到那边,进行需要物品的购买。

 

但在上海昆山的奥特拉斯经营Fendi 的益朗贸易,虽说卖的是正品Fendi,却让Fendi官方告了商标侵权,要赔给Fendi官方35万。这其中的原因是为何?

 



据悉,Fendi是意大利的奢侈品牌,与LVDior等同属LVMH集团。Fendi在中国设立了外资企业芬廸(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采取直营模式设立专卖店。奢侈品品牌的品控严格,采取直营模式对品牌的管理更直接,可更好地维持品牌价值。

 

但这并意味这些大牌子不允许分销,国内有很多贸易公司可以在直营店、旗舰店等之外的渠道销售相关商品。在上海昆山奥特莱斯销售Fendi的益朗贸易便属于这种分销商。

 

但是Fendi官方早申请了G906325“FENDI”等商品商标、第G1130243“FENDI”服务商标等多个“Fendi”商标。代理商可以分销卖货,但Fendi商标不能乱用。Fendi认为在奥特莱斯的店铺突出使用 Fendi 的门脸,会让人误会这是直营店或品牌折扣店。

 

同时,益朗贸易还在商场宣传册、微信公众号等处使用“FENDI”商标和芬迪字号。基于上述原因,Fendi把益朗贸易和奥特莱斯告上法庭,要求赔偿100万。益朗贸易认为,自己卖的是正品Fendi,经过国家出入境检验。不会造成消费者误认,也不会损害原告商誉,是合理的。

 

一审法院认同益朗贸易说法,驳回Fendi公司诉讼请求。Fendi公司继续上诉,并提出Fendi作为一个奢侈品牌,不是普通商品,店铺的购物环境、售后的维修保养服务等都是其奢侈品牌的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只有直营店或授权专卖店,才会在店招上单独使用所售商品的商标。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益朗贸易对Fendi商标的使用超出其经营商品的必要范围,易造成消费者的混淆和误认,属于非善意的不合理使用。益朗贸易销售Fendi 品牌商品,但并没有和Fendi品牌有任何授权关系,其对Fendi商标的各种使用,构成侵权。经济赔偿定为35万。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法官朱佳平表示:在店招上使用商标,极有可能使相关的公众对店铺的经营者和芬迪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产生混淆。对于正品的转售商,必须要使用到这个品牌的商标的时候也要注意使用的方式,限于必要的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