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的建立其中包含了很多的元素,这些元素多少都与企业本身的经营所相关,企业也会将一些以前没有见过的元素加入其中,但是事实上,有些元素是一旦加入就会被驳回或者不允许注册的,这些元素有哪些呢?根据商标法规定,这些标志都不得作为商标注册:

 

①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及型号的;②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及用途等;③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这些标志都不能作为商标注册,如果本来缺乏显著特征的标志经过企业长期的使用和宣传,使标志已经被大众所认知且可以区分,那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所以要想取得商标专用权,成为注册商标,具体的方式有是什么?首先就要先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里面必须要包含一份清晰的商标标志图样,包括商标颜色和形状特征等,而且在申请书中还要列出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清单,只有该商标符合商标注册的一切条件,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

 

该标志必须要具备显著特征,可以使消费者将其作为识别商品来源,并且与其他产品区分开来。而且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得误导或欺骗消费者,也不能违反公共道德。

 

申请注册的标志不能与已经注册成功或正在注册的商标相同或近似,不过这些都是可以通过商标查询来审查的,如果审查员在审查时未查询到有相同或近似的,那么在公告期内,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通过异议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还有,在注册商标时要注意,相同或类似类别上申请注册的商标如果是复制或模仿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并且容易导致公众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而且如果在不相同或也不类似的类别上复制模仿他人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会造成误导公众的,导致驰名商标权利人受到利益损失的,也不能注册并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