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现实中企业注册商标的时候大多数都会以企业的名义进行商标注册,但是其实,个人也可以对商标进行注册,不过为什么很多商标申请人用个人名义申请时会被要求提供个体执照呢?这是因为在我国以自然人个人的身份去申请商标,商标会不予受理。

 

按照商标法的相关规定,商标注册既可以申请在公司名下也可以申请在个人名下,注意这里的个人指非自然人,必须有个体执照。

 



审查员检索了该申请人申请商标时提供的个体户执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搜索不到任何信息。最终,该商标申请均以“申请人涉嫌变造营业执照,该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为由,适用《商标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条予以驳回。

 

有些人熟知商标法标准,于是临时办理了营业执照,提交商标注册,提交后将执照进行注销。 然后,商标还是被驳回了。因为申请商标时提供的个体执照,若实质审查时,状态为注销,商标将依法被驳回。

 

申请商标时提供的个体执照,若实审结束时,状态为注销,商标将依法被驳回。商标局除了发放驳回通知书,还有另一种情况,便是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

 

为什么要提供个体执照呢?事实上,我国自然人商标注册的申请条件经历了一个变化的过程:1993年《商标法》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业者”才能申请商标注册,自然人不能以个人名义申请商标。2001年《商标法》对商标主体方面的修改改变了之前商标法中对自然人注册商标的限制。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出现了个人抢注商标泛滥的问题,很多人注册完商标,放那不用,另一边别人想用,又注册不了。这样就造成了很多商标资源的浪费,甚至也助长了商标市场的一些不公正的交易。

 

为了遏制这一现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2007年发布了《自然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注意事项》,规定自然人要进行商标注册,必须是以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或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身份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的执照、承包合同或登记文件。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为了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现在的政策风向又走向简政放权。

 

2016314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发布通告称,对个体工商户办理商标注册申请时申报商品或服务范围是否在其核准经营范围内不再进行审查。也就是说,自然人申请商标注册,在类别上的限制得以放松;但需要拥有经营主体资质这一条件是没有发生变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