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商标申请过程中,总是会遇到商标被驳回的情况,而在收到商标局驳回通知的15日内,申请人如果要进行复审,应当在这个时间段向商标局提出复审。但是商标驳回复审的形式有好几种,申请人该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呢?

 

①提出撤三和复审。这种方法比较适用于引证的商标已经注册满了三年的情况,如果引证的商标已经满三年却没有,申请人就可以对该商标提出撤三,撤下来后再申请商标复审,这样就可以拿到自己想要的商标了。



 

②复审加延缓审理。此方法比较适用于引证商标已经过期未续展的,而且未续展期限没有满一年,别人不能申请,即便是申请了也无法通过。那么此时做商标复审加延缓审理,等到过了一年,自己就有机会拿到该商标的注册使用权。

 

③复审加重新申请。这种方式比较适用于自己申请的商标是图文组合的,如果自己的商标因为图样类似被驳回,那么申请人可以选择将图形和文字分开申请,同时将近似的那部分商标进行复审,以此来取得相应的商标权。

 

④分割加驳回复审。这种方式就是将申请的商标中一部分可以注册的先注册下来,先获得一部分商标使用权。然后将剩下的部分进行分析,看是否可以进行复审。

 

⑤一部分复审。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跟好几个商标相似,那我们可以放弃一些与其他商标相同的产品或服务部分,用剩下的一部分去做复审,这样商标申请的通过率就会提升很多。

 

⑥法律复审。如果申请的商标与本公司的字号相同,而且企业注册的时间要先于引证商标的注册时间,申请人可以根据在先申请原则具体相应的证据做法律复审。

 

综上所述,这几种不同的复审方法适用于不同的驳回形式,申请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当然,商标驳回复审程序只有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申请人才能提起,而且时间必须是在收到商标局的通知书15日内,复审时应当提交驳回商标注册复审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