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消费者都没有发现,小龙坎火锅店店招是竖型排列的小龍坎字繁简体的细微差别,给了一些不法商家钻空子的机会。

 

日前,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商标侵权纠纷案,成都男子帅某经营的火锅店店招为兄弟小龙坎,法院认为小龙坎从读音、字数、含义均与注册商标小龍坎一致,消费者很难通过的繁简体差异进行区分,故判定帅某经营的火锅店构成侵权,赔偿商标所有者7万元。



 

法院认为,小龙坎火锅店经过长期的宣传推广,在行业中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美誉度,其他火锅店使用小龙坎标识容易让消费者混淆误认。

 

四川自贸区法院认为,各类新型服务业是自贸试验区范围内的重要产业。服务商标是服务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依法保障服务业企业享有的服务商标专用权,有利于自贸区商业生态的良好构建和法治化的营商环境的形成。

 

本案的裁判,有利于保护服务业民营企业在经营中创立、维护的知识产权,引导企业依法加强维权意识,防止服务商标权利被侵害,商标权益淡化,同时有利于引导个体工商户诚信规范经营,不得进行傍名牌”“山寨知名企业服务商标、字号等行为,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